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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平房、公寓、大樓等建物作為住家、工廠或其他用途之場所內(與左右建物相鄰,或為其一部份)
由 張益誠 在 2017, 十一月 17 - 09:58 發表
由 張益誠 在 2017, 十一月 17 - 09:41 發表
由 張益誠 在 2017, 十一月 17 - 09:29 發表
由 呂旻晟 在 2017, 十一月 10 - 13:22 發表
由 呂旻晟 在 2017, 十一月 10 - 12:43 發表
由 呂旻晟 在 2017, 十一月 10 - 12:22 發表
由 郭懷謙 在 2017, 十一月 10 - 12:15 發表
由 呂旻晟 在 2017, 十一月 10 - 12:09 發表
由 呂旻晟 在 2017, 十一月 10 - 11:58 發表
由 呂旻晟 在 2017, 十一月 10 - 11:52 發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