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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平房、公寓、大樓等建物作為住家、工廠或其他用途之場所內(與左右建物相鄰,或為其一部份)
由 趙之恆 在 2017, 十二月 1 - 13:55 發表
由 趙之恆 在 2017, 十二月 1 - 13:13 發表
由 張益誠 在 2017, 十二月 1 - 13:04 發表
由 mgan 在 2017, 十二月 1 - 12:57 發表
由 linyufeng8626 在 2017, 十二月 1 - 12:44 發表
由 趙之恆 在 2017, 十二月 1 - 12:26 發表
由 郭懷謙 在 2017, 十二月 1 - 12:07 發表
由 林少鴻 在 2017, 十二月 1 - 11:51 發表
由 林少鴻 在 2017, 十二月 1 - 11:33 發表
由 林少鴻 在 2017, 十二月 1 - 11:15 發表